发布时间:2021-04-26 阅读量:2031
亚马逊美国站卖家注意了!
亚马逊美国站于4月24日发布公告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近期已发布最新运输指南,对运往美国的低价值货物更新了海关要求。
(亚马逊美国站公告)
亚马逊表示,该指南详细声明了将货物运往美国亚马逊物流中心需要满足的海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能会出现延误,以及被海关扣留。
亚马逊在公告中清晰描述,此条新规实行,是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依据321条款。
何为第321条款?
2016年2月24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实施《2015年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执行法》。该法案包含对《1930年关税法》第321(a)(2)(C)条的修订,将每人/每家公司每天可免关税进口货品的最高价值提高至原额的4倍,即从200美元增至800美元,这是所谓低额豁免(de minimis)价值。据此,按照321条款的规定,由2016年3月10日起,运往美国的进口商品若被视为「公平零售价值不超过800美元」,大部分都可免关税入境。
为使货物可按照321条款放行,除了在24小时内每人/每家公司的发货价值不能超过800美元外,付运的货品也不得是单次订单或合同所涵盖的多个批次之一。
近些年来,321条款成为大批跨境卖家发货回避美国关税的变通办法,此条款也成为美国电商快速发展重要一点,若按照321条款的规定进口,并结合使用直达货物承运人设施(Express Consignment Carrier Facilities),就可以更快地完成向美国付运电商货品的过程,而且成本较低,程序也更透明。ECCF基本上是保税仓库,用于处理大量运往美国的快递包裹。
面对美国新规,卖家该如何操作?
面对此次新规,亚马逊官方建议卖家使用以下格式:
[卖家法定名称]c/o FBA
亚马逊物流中心地址
当将进口货物运送到亚马逊物流中心时,物流中心可能会在你的运送文件中列为交货方。
亚马逊建议卖家咨询承运人或报关行,以获取有关货运的进一步指导。
要了解有关如何在海关文件中正确格式化商品所有者的信息,请查看CBP指南。
总的来说,新的海关运输指南要求卖家使用正确格式为文件(如下图),保证信息的准确,并保证货物在清关过程中不被海关或者CBP扣留或延误。
近年来,美国海关严查发往亚马逊FBA货物,特别针对低申报,未做关税预付等货物。据无忧君了解,对于货值低于800美金的货物,美国是免税的。
但是亚马逊方面是不会协助快递支付关税和清关的工作。因此,针对寄往美国亚马逊仓库的快件,卖家们发货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免触到美国当地法律法规,面临扣货罚款的处罚。
想要了解更多亚马逊官方政策解读,欢迎添加无忧海外仓客服微信号→ wy52390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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